煙臺環保改造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煙臺環保改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空氣質量改善
深入實施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開展揚塵、臭氧、揮發性有機物等專項治理攻堅行動,市區空氣質量穩居全省前列。
PM2.5濃度逐年下降,從2019年的38微克/立方米降至2023年的26微克/立方米。
二、水環境治理
印發實施《水生態環境全面提升行動方案》,明確著重任務25項、工程項目62個。
建立地表水環境管控一張圖,規范整治入河排污口1172個。
省控及以上重dian河流無Ⅴ類及以下水體,全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優良水體比例保持100%。
三、海洋生態保護
以美麗海灣建設為主線,一體推進海洋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和岸灘環境整治。
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穩定保持90%以上。
四、土壤污染防治
強化土壤污染防治全環節管控,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五、綠色低碳發展
煙臺市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
累計完成多項爐窯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進低效失效企業深度治理。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裝機容量和占比均居全省前列。
持續推進老舊移動源淘汰,減少污染物排放。
六、法規與制度建設
突出法治,制定《煙臺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兩部、地方政府規章兩部。
構建以分區管控為基礎、規劃和項目環評為準入、排污許可為依據、執法監管來兜底的全過程環境管理框架。
七、環保督察整改
借助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解決了一批制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和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截至目前,前兩輪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煙臺的159項問題,已完成整改148項,其余11項中長期任務均達到序時進度。
綜上所述,煙臺環保改造在多個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為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煙臺奠定了堅實基礎。